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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
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
網路申請系統
【重要公告】115年9月19日起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方式及申請人手冊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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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簡化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流程,並配合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改版,自115年9月19日(115年度第6梯次)起,正式實施新版申請方式及申請人手冊,並同步調整資格審定申請程序、應備文件、證書補(換)發申請文件及證書樣式。
自115年度第6梯次起提出申請者,請務必依新版申請人手冊及最新申請程序辦理;原申請方式及相關表件不再適用。
一、115年9月19日起主要更新事項
(一)資格審定申請方式更新
申請人應先至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網路申請系統」完成帳號註冊、基本資料填寫及線上申請,並依新版申請人手冊及所申請資格類型,備齊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、繳費證明及相關備審文件。
完成線上申請後,應於一週內將紙本申請資料依規定順序整理,並以掛號方式寄送至: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3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專任運動資格審定工作小組收
(二)申請人手冊及相關表件更新
自115年9月19日起,申請資格、應備文件、申請程序及相關申請表件,均請以最新版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人手冊」所載內容為準。
申請人提出申請前,請先確認使用之申請手冊及相關表件為115年9月19日起適用之最新版本,避免因使用舊版表件或未依新版規定備件而影響申請作業。
(三)外文姓名填寫方式
因應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改為中、英文雙語版,申請人填寫基本資料時,應一併確認外文姓名。
外文姓名可參考外交部拼音,建議依護照所載姓名填列;尚未持有護照者,請務必確認拼音、大小寫及姓名順序無誤,以利後續證書製發及相關資料登載。
(四)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樣式更新
自115年9月19日起,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樣式修正為中、英文雙語版。原已取得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,如有換發新版中、英文雙語證書之需求,請依證書補(換)發程序提出申請。